交通部公告9/1起放寬計程車車型 休旅車、廂型小客車也能當小黃
2017-09-06
台灣的計程車種類,因現行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第91條規定,除多元化計程車或無障礙計程車外,計程車都必須使用四門轎式小客車。交通部今(30)日公告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」第91條修正,從9月1日開始,計程車車型可使用四門以上轎式、旅行式或廂式小客車,免受四門轎式小客車限制。
現行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》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,計程車車輛應使用4門「轎式」小客車,但設置輪椅區及多元化計程車之車輛得申請使用4門以上「非轎式」小客車。也因此普通的計程車駕駛,多只能選擇各車廠向政府登記為4門「轎式」小客車的車型。
不過因來台灣自由行的國際觀光客逐漸增加,再加上時代變遷,民眾對計程車的載客空間、行李置物空間有需求,多個計程車公/工會皆反應希望交通部可以開休旅車或廂型小客車登記為計程車,以利日漸多元的載客需求。
因此新版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》9月1日上路後,街頭上的計程車將不再僅限於民眾常見的某些廠牌的特定車型,日後的「小黃」種類將更多元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