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車時請詳閱”租車合約書”及”車輛出租單”之所載事項
※ 承租人資格及證件說明:
1.承租人須年滿二十歲,持有有效駕照一年以上,且駕照有效日期需大於還車日。
2.承租人須必備以下證明文件,始得承租車輛。
本國國民:身份證、駕照。
非本國國民:護照、國際駕照或經中華民國監理機關認可之國際駕照及信用卡。
3.以現金付費時,需出示學生證、補給證或工作服務證等相關證明。
4.需押摩托車(八成新)及其車輛行照,如無摩托車需備押金兩萬元整。
※承租人所出示之證明文件必須為本人所有,本公司依法不得出租車輛給不符合相關規定者。
※ 承租人應負責任及義務:
1.承租人因租車期間衍生之停車費及罰單費用概由承租人自行負擔。
2.若因承租人行為導致承租車輛車牌吊扣,承租人須負擔本公司營業損失。
3.為了提供您安全、舒適、愉悅的租車經驗,我們以高出標準數倍的保養週期來維護車輛性能以及確實
進行車室內清潔作業,更必須盡可能的提高出租週轉率,以維持成本/效益上的平衡。
所以,請準時在約定時間內取、還車,以免耽誤下一位顧客的既定行程。車室內有燙傷、刮痕、設
備缺損…等情形者,須照價賠償。
4.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時,保持現場並報警備案切勿私下和解,立即與本公司聯絡,以
免喪失其保險權利。
5.承租車輛不得有違法之情事;如酒駕、超載......等,以免喪失其保險權力。
6.承租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;承租車輛若須維修,以該車輛之原廠或本公司特約服務廠為唯一修理廠
以維持車輛之安全性。
7.承租車輛若須出險維修,依[交通部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]核定之定型化契約為雙方處理時之
依據。
8.還車時,請妥善保留租車合約書之客戶聯,以利於日後追查相關訊息。
9.請記得取回車內之個人物品,若有損壞、遺失、本公司不負擔保管之責任。
※ 承租人權益及訂車須知:
1.信用卡付費者,為保障您信用卡交易的安全,本公司規範訂車人應與辦理承租人資料相符。
2.訂車者,需同意支付所訂車價之訂金(訂金為總金額之1/2),並請承租人自訂車日起,三日內
完成訂金付款手續,以保留訂車之車款與價格權利。
3.承租人如欲延期者,請於取車時間三日前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將訂金予以保留30日(自取車日起算),
超過30日後及春節期間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。
4.承租人如未事前告知本公司,而逾時達 1 小時未取車者,本公司保有更改轉租他人之權利。
5.如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。
※ 取消訂單手續費收取說明:
1.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取車,則依下表向承租人酌收營業損失費用。若因自然災害(例如:颱風、地
震、洪水等)直接或間接影響租車行程,則可全額退費。
2.取消交易須酌收營業損失:
A .於預定取車日10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100%。
B .於預定取車日7至9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50%。
C .於預定取車日4至6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40%。
D .於預定取車日2至3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30%。
E .於預定取車日1日前取消,退還已付訂金之20%。
F .於預定取車日當日取消,不得退還已付訂金。
※ 車輛租期及逾時計算方式:
1.日租為24小時制,若逾時歸還,逾一小時以上者,
機車每小時加收 80 元;轎車每小時加收 200 元;九人座每小時加收 300 元,逾六小時以上者,以
一日租金計算承租人如欲續租,敬請在約定還車時間前通知本公司(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)。
2.機車每日平均行駛里程最高不得逾 200 公里,逾 200 公里者,每逾 1 公里加收5元累計。
轎車每日平均行駛里程最高不得逾 400 公里,逾 400 公里者,每逾 1 公里加收5元累計。
※ 油料說明:
租金不包括汽油,請承租人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。
還車油量少於出車油量時,承租人得自行至加油站加油,或依油箱容量收費標準收取油資。
油箱容量計算收取金額,8分之1為一格,一格收取200元
※ 平假日定義說明:
1.平日定義:假日以外均屬平日。
2.假日定義: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、連續假日及其前一日。
※ 天佑租車營業時間為AM 9:00 ~ PM 9:00,超過營業時間恕無法提供租還車服務
如須在非營業時間取車取車還車,須加收500元須加收500元人事費用
|